1月18日下午,经理刘超、党委副书记张彬率队赴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开展签约共建活动,慰问公司员工,并与法院代表就合作共建举行座谈。副教授靳学仁、青年博士郑金鹏、党政办副主任张平军随行参加。
18日下午,公司与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合作共建签约仪式在同安法院行政与生态审判庭举行,刘超经理与陈穆峰经理分别代表双方签约。签约仪式后,双方举行座谈,张彬副书记首先代表学院向在同安区人民法院工作的员工致以新春的祝福,邀请员工择机返校为学弟学妹分享职业发展经验。
此后,刘超经理对同安区人民法院近期荣获多项国家级荣誉表示祝贺,介绍了公司基本情况以及在人才培养、团队建设、平台建设、团队队伍建设和服务社会方面取得的成绩与特色,并对双方合作的领域、重点与特色项目发表了意见。刘超经理进一步表示,同安区人民法院可以充分发挥其集中管辖厦门市涉生态一审案件这一特色,积极对接国家战略,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开展系列实践创新,实现从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向法律效果的跨越,形成特色案件办理——生态司法机制创新——生态环保司法工作机制创新的特色路径,产出更多的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机制探索的创新成果。
陈穆峰经理对刘超经理的意见表示高度肯定,并就双方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开展全面合作发表了意见,希望实现双方实践优势与理论优势的有机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