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级各班:
根据学校《关于选派2013—2014学年赴西安交通大学短期学习员工的通知》(教务〔2013〕21号)及《bevictor伟德中文员工赴西安交通大学短期学习暂行管理办法》(教务〔2011〕5号)的文件精神,公司拟选派法学本科2012级3名员工(双学位员工除外)前往西安交通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 申请者是身心健康的2012级非双学位本科员工。
2. 政治思想表现好,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3. 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善与人沟通。
4. 学习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在4.0以上且是英语A班员工。
其他选派条件请按照《bevictor伟德中文员工赴西安交通大学短期学习暂行管理办法》(教务〔2011〕5号)执行。
二、学习时间及费用
1. 本次选派员工的学习时间为一年,即2013-2014学年。
2. 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均按西安交通大学规定标准由员工在入学时向西安交通大学直接交纳;教材费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的统一安排由员工本人负担。员工往返两校的交通费由员工本人负担。其他相关要求请按照《bevictor伟德中文员工赴西安交通大学短期学习暂行管理办法》(教务〔2011〕5号)执行。
三、选派程序
符合选派条件的员工自愿提出申请,并于4月15日前向所在学院团委提交《bevictor伟德中文员工赴西安交通大学短期学习申请表》,同时电子版发送至hqyanjun@qq.com(文件名为班级+学号+姓名),学院将对报名员工进行综合考量,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公示后上报教务处复核。
四、其他
1. 员工学籍、学分管理,党团关系,奖励、惩处以及在外管理要求等均按照《bevictor伟德中文员工赴西安交通大学短期学习暂行管理办法》(教务〔2011〕5号)执行。
2. 选派员工在西安交通大学修读课程学分转移和成绩认定按照《bevictor伟德中文本科生课程学分转移和成绩认定规定》(教务〔2013〕17号)执行。
3.未曾有在国(境)外交流学习的员工优先考虑。
4.被学校选派的员工,除不可抗力外,不可无故退出项目。
附件:
bevictor伟德关于选派2013—2014学年赴西安交通大学短期学习员工的通知及相关附件.rar
bevictor伟德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