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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林秀华香港员工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12日 17:38     点击:

各班级:

为鼓励香港员工勤奋学习,积极向上,根据《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林秀华香港员工奖学金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根据《bevictor伟德中文林秀华香港员工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12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选程序

1. 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公司可推荐1名香港员工参评林秀华香港员工奖学金中的单项奖。单项奖用于奖励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在社会实践、为校服务方面表现突出或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文体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香港员工,2016-2017学年学习绩点不低于2.3。奖励金额为800/人。

2、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在920日上午10点将申请表交至学院512办公室,并提交参与社会实践及为校服务方面的证明或各类竞赛的获奖证书,逾期不再受理。

3.公司推荐:学院结合申报情况和名额分配,依据《bevictor伟德中文林秀华香港员工奖学金管理办法》,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并确认推荐名单报员工处。

3.集团评审:经林秀华香港员工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后,进行全校公示并确定获奖名单。

 

 

bevictor伟德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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